
引 言
本報告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guī)定》、《廣州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法》要求,由廣州市審計局編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咨詢情況、復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并附指標統(tǒng)計表。我局網(wǎng)站http://sjj.gz.gov.cn/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lián)系:廣州市審計局辦公室(電話:020-83775015)。
一 概 述
2014年,我局緊緊圍繞黨的十八大關于“完善政務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關于政務公開工作要求,立足審計工作實際,加強審計宣傳,促進廣大人民群眾了解審計、監(jiān)督審計,推動審計工作發(fā)展。進一步提高對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政務公開、滿足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和對審計工作的監(jiān)督權,作為審計科學發(fā)展的重要工作來抓,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效性。
二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我局2014年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67條,其中1.組織機構3條;2.規(guī)范性文件6條;3.其他文件128條;4.動態(tài)類信息176條;5.行政執(zhí)法類信息7條;6.辦事指南類信息1條;7.財政決算信息14條;8.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6條;9.其他信息26條。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政策法規(guī)類信息37條,占總體的比例為10.1%;屬于本單位業(yè)務類信息283條,包括部門文件和工作動態(tài),占總體的比例為77.1%;公共資金使用和監(jiān)督方面的信息14條,包括部門預算和決算、政府采購,占總體的比例為3.8%。
此外,我局2014年進一步加大審計結果公開力度,在我局網(wǎng)站陸續(xù)發(fā)布《廣州市本級2013年度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等33份審計結果公告,涉及部門預算執(zhí)行、稅收征管、專項資金、工程建設等多個項目,內(nèi)容包含項目基本情況、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問題整改情況等多個方面。通過審計結果公開,促進了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的整改落實,提升了政府審計的公開透明度,進一步提高了社會公眾對審計工作的關注度,為社會公眾深入了解和監(jiān)督審計工作發(fā)揮了積極作用。
三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我局2014年度受理信息公開申請3件,其中通過我局網(wǎng)站http://sjj.gz.gov.cn/“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提交的網(wǎng)上申請有2件,在我局辦公場所現(xiàn)場提交的申請有1件。上述申請的信息內(nèi)容主要是有關項目的審計結果,我局已答復申請人,其申請的信息內(nèi)容可在我局網(wǎng)站“審計結果公告”欄目和市人大網(wǎng)站“常委會公報”欄目查詢了解。
四 其他情況
我局2014年度未收到市民咨詢和市民投訴舉報。
五 復議、訴訟情況
我局2014年度未發(fā)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
六 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4年我局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更新周期較長、網(wǎng)站欄目不夠豐富等不足。下一階段,我局將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強化政務網(wǎng)站建設,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充實欄目內(nèi)容,將我局政務網(wǎng)站打造為宣傳審計工作,推動社會公眾了解審計、支持審計的平臺。
七 附表
附表1 主動公開情況統(tǒng)計 單位:條
指標 | 數(shù)量 |
主動公開信息數(shù) | 367 |
其中:1.組織機構 | 3 |
2.規(gu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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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規(guī)范性文件 | 6 |
4.其他文件 | 128 |
5.動態(tài)類信息 | 176 |
6.行政執(zhí)法類信息 | 7 |
7.辦事指南類信息 | 1 |
8.財政預決算信息 | 14 |
9.政府工作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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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政府公開年度報告 | 6 |
11.其他信息 | 26 |
附表2 依申請公開情況統(tǒng)計 單位:條
指標 | 數(shù)量 |
依申請公開信息目錄數(shù) | 176 |
申請總數(shù) | 3 |
其中:1.網(wǎng)上申請數(shù) | 2 |
2.信函申請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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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當面申請數(shù) | 1 |
4.傳真申請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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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形式申請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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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申請的答復總數(shù) | 3 |
其中:1.同意公開 | 3 |
2.同意部分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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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意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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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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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本機關或信息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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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與生產(chǎn)生活科研需要無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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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請內(nèi)容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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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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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其他情況統(tǒng)計
指標 | 單位 | 數(shù)量 |
接受咨詢數(shù)量 | 人次 | 0 |
投訴舉報數(shù)量 | 人次 | 0 |
附表4 申訴情況統(tǒng)計表 單位:件
指標 | 數(shù)量 |
行政復議數(shù) | 0 |
行政訴訟數(shù)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