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預付式消費糾紛頻頻發(fā)生,令消費者蒙受經濟損失。廣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選擇預付式消費時謹記:選擇商家要靠譜,簽訂合同要仔細,大額預付要慎重,消費憑證要留存。
選擇商家要靠譜
消費者應多方了解經營者的相關資質、市場信譽、經營狀況等,不要盲目跟風,以免“餡餅”變“陷阱”。消費者可登錄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或信用廣州網站,查看了解企業(yè)注冊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也可以向行業(yè)主管部門查詢有關行政許可信息,以教育培訓機構為例,消費者可使用由教育部主辦的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jiān)管與服務綜合平臺或“校外培訓家長端”APP進行甄別選擇。
簽訂合同要仔細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明確規(guī)定,預付式經營者應當與消費者訂立書面合同,約定商品或者服務的具體內容、價款或者費用、預付款退還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消費者在預付式消費時,不要輕信經營者的口頭承諾,應要求簽訂正式合同;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尤其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收款不退、過期作廢、丟卡不補等“霸王條款”,發(fā)現(xiàn)不合理之處應及時提出異議,與商家協(xié)商修改。
大額預付要慎重
商家一般都按預付金額大小來設置消費優(yōu)惠度,預存款越多,優(yōu)惠越大。因此,部分消費者往往容易沖動消費,一次性預存較大的金額,給自己帶來較大的消費風險。提醒消費者要審慎評估自身消費需求及消費能力,理性消費,按需消費,盡量選擇時間跨度較短的月卡、季卡,避免預存金額過多、承擔過大風險。
消費憑證要留存
消費前,要確認收款方單位名稱與合同、機構證照上的名稱是否一致,不要轉賬給個人賬戶。消費時,應注意向預付式經營者索要并留存好發(fā)票、合同、單據、歷次消費打卡記錄等與消費相關的各類憑據。消費后,要仔細核對每次所使用產品或接受服務的金額,及時掌握卡內余額變動。
廣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若發(fā)生消費糾紛,可憑留存證據,及時向相應的行業(yè)主管部門反映,或撥打12345熱線投訴舉報。